新沂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
2021年第3批次(21挂)建设用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沂市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第3批次(21挂)
土地征收的批复
新沂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新)地挂呈字〔2021〕第3号新沂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第3批次(21挂)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徐州市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瓦窑镇街集村、吕庄村的集体土地10.7873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你市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1年12月28日
新沂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
2021年第7批次(21挂)建设用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沂市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第7批次(21挂)
土地征收的批复(代拟稿)
新沂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新)地挂呈字〔2021〕第7号新沂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第7批次(21挂)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徐州市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瓦窑镇街集村的集体土地32.2686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你市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1年12月28日
新沂市2021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沂市2021年度
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新沂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新)地呈字〔2021〕第 4号新沂市2021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徐州市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唐店街道唐店社区、棋盘镇白草村、阿湖镇桃岭村、唐店街道龙河社区、草桥镇坝头村和高流镇夏塘村集体农用地5.2634公顷(其中耕地4.3667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5.263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5.2634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按照国家规定,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2021年12月28日
城南9000元/m²
城南8900元/m²
城南7098元/m²
城南8299元/m²
乡镇3500元/m²
城南8380元/m²
新东8217元/m²
城南9980元/m²
市中心6600元/m²
市中心8000元/m²
乡镇25万
乡镇38万
城南65万
城南98万
乡镇20万
城南30万
新东52万
新东17万
市中心70万
市中心6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