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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统筹增量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

2022-04-12 09:11:20 点击 评论

市场化改革迎来重要“拼图”。

  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正式发布。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意见》明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根据《意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原则是:立足内需,畅通循环;立破并举,完善制度;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系统协同,稳妥推进。主要目标是: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但也要看到,实践中还有一些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问题,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比较突出,要素和资源市场建设不完善,商品和服务市场质量体系尚不健全,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和程序不统一,超大规模市场对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等。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必然要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全国大循环。

  据悉,《意见》从六个方面明确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从立的角度,意见明确要抓好“五统一”。一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二是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三是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四是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五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从破的角度,意见明确要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组负责人、首席分析师杨畅表示,现阶段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国内大循环的进一步畅通。从前期试点出发,进一步从全国层面考虑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有利于打破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为国内大循环进一步畅通奠定基础。该文件具有较强的纲领性和方向性,对位未来市场的统一发展、良性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此次发布的《意见》中,以下几方面值得房地产行业关注。

  在“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上,《意见》提出,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统筹增量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强化统一管理。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劳动力、人才跨地区顺畅流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

  “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方面,《意见》指出,要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围绕住房、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重点民生领域,推动形成公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项清单,完善纠纷协商处理办法。

  此外,“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在“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方面着墨颇多。

  《意见》称,要编制出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完善信用信息标准,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依法依规编制出台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失信惩戒和惩治腐败相结合。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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