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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无论落不落户都将实现住房保障全覆盖

2014-03-21 23:00:00 点击 评论

 

    摘要:3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召开新闻发布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如果进城的农民买不起商品房的话,符合条件他可以走保障房这条路。如果他收入也相对高一些,不符合保障条件,但是够不上市场,中间共有产权住房这个品种就可能会再覆盖相当一批。这个政策不单单覆盖农民工,也包括从其他地方移居到大城市当中的新就业人口。

 

    在新型城镇化规划当中涉及到城镇居民及常住人口住房问题的两个新政策。第一,要对落户农民要实现住房保障的全覆盖。换句话讲,符合落户城市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家庭全部纳入到住房保障范围,第二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齐骥表示,这说明无论你是落户还是不落户,只要在城市长期工作,但是他没有得到城市的户籍,对这部分群体也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齐骥表示,对于进城的农民来说,在许多大城市当中都是过不去的坎儿。因此在新型城镇化规划当中专门有一章,叫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在这个制度设计当中,我们提出了几个原则,叫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保障相结合,以市场为主,来推动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第一个总量基本平衡,是指供求关系平衡。第二个是结构基本合理。结构基本合理的含义就比较宽泛了,既有商品房的供应,也有保障性房建设。对于一些既不属于保障对象,因为他的收入或其他方面不是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但是他确实还买不起商品房,对于这一类的群体,我们提出要建设供应政策性商品住房。也就是说要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即在一定时期内实行共有产权,政府和购房者共有产权,通过这样的模式,来解决买不起市场房又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夹心层”。第三是房价与消费能力相适应。就总体上而言,我们要保证市场平稳,要保证房价与消费者的支付能力相平衡。这里面地区之间可能会有很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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