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裕路以东、郯新路以西、新北路以北
居住用地项目拟征地公告
为公共利益需要,经新沂市人民政府研究,拟征收钟吾街道新北社区、臧圩社区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华裕路以东,郯新路以西,新北路以北居住用地项目。二、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地块已列入成片开发方案,用途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五项情形,用于成片开发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三、拟征收范围:本项目位于钟吾街道,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五、工作时序安排:本公告发布后,新沂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于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5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六、其他事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行为: